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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盛泰 金月湾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09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盛泰.金月湾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信息

    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盛泰.金月湾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6890.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42.26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0389.0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328.84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410.1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407.06平方米。共提供居住户69套,能够满足221人的住房需求。

    2、建设地点位于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西路46号北侧,面积共6890.44㎡,南面为吉田河,沿街为沿江西路,北面为现状空地,西面为市政路,东面为居民楼。

    3、建设单位:连山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及投资规模:新建项目,总投资暂定6500万元

    5、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预计2025年开始施工,2027年竣工验收,建设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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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咨询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对项目的风险源进行初步分析,确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公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相关信息,便于公众参与调查。

    2、咨询单位对工程进行详细分析,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分析,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等各方面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影响。

    2、本项目施工、安全和卫生管理。

    3、本项目涉及民众的利益诉求。

    4、对本项目建设支持态度。

    5、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咨询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咨询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 连山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小姐

    咨询机构: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425212050  邮箱:4672948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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