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禾云-连州-连山项目(连山段)项目建设的需要,为确保该工程按期顺利实施,决定对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禾云-连州-连山项目(连山段)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具体范围为太保镇保城村茂古松树沟—旧城水芽冲—旧城老虎尾—北川黄冲—石寨村背段处于天然气管道临时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具体范围以实地放线、放桩、挖边沟为准)。
二、登记和迁坟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上述范围内的坟主或亲属到太保镇政府办理登记和迁移手续,逾期未登记和迁移的,一律作无主坟墓处理。前期的坟墓迁移时不可以在措施用地范围线内。
三、补偿办法
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山府发〔2018〕22 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地域范围内葬坟,违者自行清理并负责有关费用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禾云-连州-连山项目(连山段)用地范围图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唐斌 ,联系电话:1364255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