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劳务派遣许可的管理,规范行政许可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核,现场查验和评估,同意给予清远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现予公示:
公司名称:清远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龙山花园5号楼07号商铺
法人代表:卢代和
如有异议,请联系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劳动仲裁股,联系电话:0763—8716305。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