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23〕7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通知》(粤财行〔2023〕175号)精神,省财政下达我县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4344万元,结合相关单位2024年度项目申报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对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项目进行了安排,现将资金项目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2日)。
联系人:黄斌海;联系电话:0763—8734686。
邮寄地址:连山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621室。
附件: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安排计划表.docx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