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三江镇关于公开招聘高明村委会计生指导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拟聘用李芳同志为小三江镇高明村委会计生指导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
公示期间,若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63-8860448。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