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府发〔2015〕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5年1月21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丘立峰同志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黄大庆同志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3日
山府发〔2015〕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5年1月21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丘立峰同志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黄大庆同志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