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社任〔2014〕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潘海华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吉田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宇飚同志为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尹昌阵同志为县公安局吉田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小三江派出所所长职务;
梁光辉同志为县公安局小三江派出所所长;
李卫强同志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试用期一年);
黄豪同志为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岳汉钧同志的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