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社任〔2014〕28号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梁文龙同志挂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为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
李棠煊同志挂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为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
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30日
山人社任〔2014〕28号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梁文龙同志挂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为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
李棠煊同志挂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为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
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