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社任〔2013〕0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李福永同志兼任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覃忠标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欧书美同志兼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聘任方丽文同志为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唐紫岚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虞健新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2年1月算起;
朱珍杰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2年1月算起;
吴俐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2年1月算起;
黄晨阳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2年1月算起;
杨林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法制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2年1月算起;
韦少娟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2年1月算起;
蒋小红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任县旅游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2年1月算起;
曾东斌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聘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时间从2012年1月算起;
杨年伸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聘任县天鹅水库工程管理所所长,时间从2012年1月算起;
郑朝海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聘任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时间从2012年1月算起。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