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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黎长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山人社任〔201214

关于黎长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黎长龙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廖源高同志为县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朱前森同志聘任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余其彬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任县大旭山管理处主任,任职时间从20114月算起。

免去:

卢玉仙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韦继承同志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蒙启旭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职务;

黄振林同志的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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