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3号公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3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曾宪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志良
(根据法律规定,选出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 准)。
现予以公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