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岑可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岑可为同志为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
阎伟同志为县公安局监督室主任;
杨超南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
尹仁竟同志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谢荣誉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岑可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岑可为同志为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
阎伟同志为县公安局监督室主任;
杨超南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
尹仁竟同志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谢荣誉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