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其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余其彬同志为县大旭山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莫京岩同志的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强同志的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谢雄山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