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县直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远程施教机构、会计人员:
根据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县直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对远程施教机构的后续监管,经研究,定于8月上旬开展县直属远程施教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通过省财政厅专业课开课备案申请的远程施教机构均可进行县直属机构备案申请。
二、备案时间
请符合备案范围要求的远程施教机构于8月11日前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录入并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未经省财政厅备案通过的远程施教机构暂不纳入本次县直属机构备案范围;
(二)县直属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已备案的远程施教机构缴费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由远程施教机构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直接收取相关费用;
(三)已备案的远程施教机构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进行监管,并接受广大会计人员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63-8733674。
特此通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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