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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巡察第六巡察组向连山反馈巡察工作意见

2021年3月17日下午,清远市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巡察第六巡察组向连山反馈安全生产领域的巡察意见。市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巡察第六巡察组组长、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谢爱军和巡察组成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安委会第一副主任林怡,县安委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韦光土等相关人员参加此次反馈会。

巡察组指出,三年来,连山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与发展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连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也存在治超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消防设施不完善、缺乏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未及时调整县安委会成员和修订完善有关单位安全职责等问题。同时,巡察组就问题整改提出建议:连山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压实政治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存在问题。

    林怡代表县安委会作表态发言,表示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将从三个方面抓好整改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二是明确分管县领导和责任部门,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三是补齐制度短板,形成长效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落实“三个必须”,推动连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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