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轮、第二轮百日攻坚工作成效,加强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有力推动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三轮)行动,4月13下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中国邮政连山分公司和吉田镇人民政府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带牌销售”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对已建立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单位台账及带牌销售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对前期已实行“带牌销售”的摩电销售单位进行实地检查,积极动员未实行“带牌销售”的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单位于6月30日前全部申请“带牌销售”。
截至目前,全县辖区内共有8家摩托车销售单位,已有6家实行“带牌销售”,35家电动车销售单位,已有24家实行“带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