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6号)、《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五版)》以及《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2月15日开始组织广东正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县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本次验收通过项目4个,经审核认定的奖补资金共计351.924497万元。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结果及奖补资金安排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
联系人:覃忠敏,电话:0763-8735592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结果及奖补资金安排表.xl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