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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创建平安连山工作简报〔2014〕第16期

梁志强副书记在连山调研时强调: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要落实责任 

源头治理 事要解决 依法行政

6月1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梁志强一行对我县“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进行了调研,市委副秘书长杨越、市委督查室主任刘贤进等也一起参与了调研和督导。

调研座谈会由刘贤进同志主持,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国伟首先就我县近期开展“抓好社会矛盾化解,落实一把手责任”工作的情况向市委调研组和督导组进行了详细汇报。他指出:连山县委、县政府始终对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一把手”责任,切实将矛盾化解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截止5月底,全县各镇各部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0件,已化解22件;其中纳入县级领导包案的16件,已化解3件。特别是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抓好了涉农权益、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和信访秩序这4个问题的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了当前不稳定问题高发、矛盾纠纷上行的势头,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的总体稳定。但目前连山也还存在着历史积案较多、山林纠纷占比大、整体的矛盾化解率不高、一些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大等问题,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层级压实主体责任,抓紧研究源头治理的方案措施,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对各镇各部门抓好社会矛盾化解,落实一把手责任工作采取奖惩激励措施,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

市督导组认为,我县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抓得早、抓得实、抓得紧,切实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同时也对我县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6点建议:一是县、镇、村三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当前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二是继续抓好领导包案工作的落实;三是充分发挥政法、信访部门协调督导的核心作用,落实好各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排查,强化矛盾纠纷源头的预防;五是敢于接触上访群众,面对面了解上访群众的诉求;六是完善长效机制,特别在信访、维稳的考核,责任的分解,分类的研判等方面,要形成政法、信访、劳动、民政、国土等职能部门的互动,并发挥好镇、村干部,农村理事会的作用。

梁志强副书记最后强调:维稳是第一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好各自职责,一级一级压实责任,说到底还是怎么办、怎么做的问题,关键要做到“落实责任,源头治理,事要解决,依法行政”这16个字。落实责任就是要用一种制度的保障,促使责任的落实。这其中涉及到制度的制定、执行、督促等方面,特别是上级部门既要向基层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提炼,又要运用所掌握的新信息指导基层进行破题。源头治理就是要把排查化解工作真正做实。矛盾苗头越早发现越主动,所花费的人、财、物力也越少。特别是要发挥村(居)委会、村民理事会等基层组织的自我调节、自我教育的作用,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事要解决就是对目前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发现共性的问题,解决定性的问题,落实好主次责任,把握好政策底线,能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解决的要尽快解决。特别是涉法涉诉问题,信访部门即使不受理也要做好疏导和对接工作。依法行政就是在处置问题时,依法依规有没有做到位。一方面要教育疏导群众怎么走程序,另一方面要自我查找、自我改善,这不仅体现在信访问题上,也包括其他的具体行政措施。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有关领导,各镇党委书记,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等20多人参与了此次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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