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创建平安连山暨“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例会
5月21日,我县召开创建平安连山暨“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例会。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分管领导、各镇党委书记、县社会矛盾化解的主导(牵头)部门的主要领导等共40人出席了会议。县委副书记、县综治委主任、县创建平安连山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县“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唐庆卫主持会议。
会议上,县委农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分别就专项整治工作作会议发言,总结了各自工作领域内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的措施成效以及存在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意见。同时会议学习了《2014年县委政法委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4年信访工作要点》、县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者救治救助工作,坚决防止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通知》。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莫新辉同志,分析了2014年1—5月份连山社会稳定形势、“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情况以及目前已排查出的50多件案件的化解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叶玉树传达了市信访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
县委副书记唐庆卫要求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新辉同志的讲话精神,抓好落实。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县委农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等四个单位在平安创建工作及“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同时,唐副书记还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认真对照肖文同志“八个是否”的要求,扎实开展我县“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1、主要领导是否真抓;2、问题是否排查清楚;3、任务是否分解到位;4、责任是否分解落实;5、部门乡镇是否联动;6、问题是否真正解决;7、化解机制是否健全;8、目标任务是否明确。二是认真学习贯切《广东省信访条例》,依法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借鉴“枫桥经验”,做好信访工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发动和依靠群众解决矛盾。三是围绕“事要解决”的目标,做到“四个到位”和“三个确保”。群众信访诉求合理的要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建立健全维稳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工作台帐、情况报告、领导包案、督查考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七个工作制度。确保全县社会矛盾和信访总量稳中有降;确保我县群众到市、到省、进京上访批次和人次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
最后,唐副书记还就严重精神障碍者管控问题提出了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