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连山
近日,全国普法办发布信息,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这也是我县“五五”普法被评为全国先进县后,再一次获得如此高的荣誉。
“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作为少数民族县,县委、县政府对这一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普法工作的领导,并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人大、县政协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的力度,把普法工作作为依法治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各镇、各部门围绕县的总体规划,在县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我县的普法工作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着力制定普法规划。认真制定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就我县“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指导全县“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重要的作用。二是着力抓好宣传发动。通过层层动员部署,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六五”普法浓厚的社会氛围。三是着力抓好组织、协调与检查、指导,促进全县“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着力突出重点。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五是着力创新普法内容和工作方式。结合自治县的特点,在干部学法中增加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我县自治条例的内容;2013年首次组织全县科级正职领导集中考试;大力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村居、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特别是结合少数民族山区县的特点,深入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地,根据壮、瑶民族的不同特点,采取“听”、“宣”、“讲”、“释”等方式开设法律“大讲堂”活动;切实抓好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等。(根据县司法局报送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