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安排 周密部署
——我县召开“平安细胞”创建工作会议
按照市平安创建工作的要求,我县制定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平安细胞”(第一批)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拟定了“平安细胞”创建标准。确定了今年“平安细胞”六个创建对象:“平安家庭”、“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金融”和“平安市场”,并对每个创建对象相应确定了一个牵头单位。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创建平安连山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莫新辉同志要求,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抓好“平安细胞”创建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牵头单位要及时成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一指挥,落实责任。二要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牵头单位结合创建的对象范围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计划,周密安排部署;三要制定考核细则。要参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平安创建标准》,制定考核细则,要把创建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激发推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要夯实基层基础。要将“平安细胞”工程覆盖到生产生活各领域,要将社会基本元素纳入“平安细胞”工程建设中,提升全县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平安和谐连山建设。五要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媒介、宣传渠道向全社会宣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平安和谐连山的重要性,及时宣传报道开展“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先进事迹,营造出人人谋平安、处处创和谐的良好氛围。对不文明现象加大曝光力度,加强舆论监督,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六要按时上报材料。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各阶段的时间要求,向县平安办上报材料,做到既有创建行动,又有材料反映。七要有经费保障。各牵头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平安细胞”创建工作,经费要落实到位,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平安办副主任杨年平同志在会上对“平安细胞”创建的相关工作作了详细阐述和说明。
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工商局、人民银行连山支行5个牵头单位和县公安局的领导;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县平安办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