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科技和农业局、财政局审核,同意下列87个购机者(详见附件)享受购机补贴,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7年2月20日开始至2017年2月26日止,对公示的购机者获得补贴有异议者,请书面和电话向清远市农业局反映。
联系部门:清远市农业局农机化科;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3号楼5-8楼,邮编511518;联系电话:0763-3382880;联系人:庞冬梅。
其它举报电话:县科技和农业局 0763-8730488
县 财 政 局 0763-8732575
附件:2016年广东省连山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表(第四批).xl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科技和农业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