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有关农机经销商:
2016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将从6月27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为确保购机者能顺利购买到所需要的农机具和申领到相应的补贴资金,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经销商应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明码实价,规范操作,及时备足货源,确保购机者能及时购买到需要的农机具。
二、今年补贴机具执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而不是“差价购机”,各经销商应全额收齐购机者的购机款,如经销商与购机者因补贴资金及购机差价引起纠纷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规范补贴机具资格、时限:符合办理补贴资格的农机具是指在2015年已购和今年购买的还没有享受过购机补贴的农机具,凡是在2015年前已享受过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一律不得办理补贴,否则,一经查实,以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处理,除要求退回补贴款外,并对涉事经销商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四、规范办理补贴手续。按今年执行先购机后办补贴手续程序的要求,各经销商在农户购机后应及时向办理购置补贴机具的农户出具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等,及时通知厂家或上一级经销商将机具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并对单机补贴额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购机者做好“人机”合影和照片上传工作;单机补贴额1万元以下则不用进行“人机”合影。
五、规范补贴机具销售价格:各经销商不得借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的价格。
六、各农机经销商不得以税费、工本费、劳务费等任何理由向购机者收取机价外的其它费用,否则建议厂家取消其经销资格,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做好其它相关购机补贴需要协助的工作。
八、更多详情请直接登陆县政府网专题栏目“农机购置补贴专栏”(http://www.gdls.gov.cn/channel/001012)查询。
咨询电话:8730488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