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拟同意下列申请者购置(或报废)的59台机具(详见附件)获得2024年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县政府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网址:http://www.gdls.gov.cn/zwdt/ztlm/njgzbtzl/index.html)上发布之日起至7个自然日止,对公示的申请者获得补贴有异议者,请书面或电话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部门: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科;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3号楼8楼,邮编511518;联系电话:0763-3382880;联系人:庞冬梅。
其它举报电话:县 农 业 农 村 局 0763-8732553
县 财 政 局 0763-8732575
附件:2024年广东省连山农机购置与应用(含报废)拟补贴名单公示表(第三批).xl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