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的通知》(清财农[2021]92号),上级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年度实施情况如下:
一、年度办理进度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完成受理41户个人(或组织)提交的41份购机41台套补贴申请,购机者申请财政补贴资金9.991万元,完成年度资金指标的99.91%,年度尚结余资金0.009万元。
二、资金支付进度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度购机者申请的补贴资金9.991万元已全部支付发放到购机者的“一卡通”上,支付率完成申请资金的100% 。
目前,全县农机购机者办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仍在继续受理之中。
办 理 部 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管理股
地 址:吉田镇鹿鸣东路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 六楼610室
咨询、受理电话:0763―8730488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登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专栏”查询(网址:http://www.gdls.gov.cn/zwdt/ztlm/njgzbtzl/index.html)。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