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情况
- 2020-11-26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 2018-04-16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7~2025年)》专家论证会隆重召...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10/t20201012_802765.html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7~2025年)》专家论证会隆重召开
4月16日下午,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在我县组织召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7-2025年)》专家论证会。专家组认为,《规划》全面分析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有利条件、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确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符合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编制的技术要求,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通过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论证会由市环保局审批科科长张洪同志主持,以广东工业大家刘国光教授为组长的专家组详细分析了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规划》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交流了意见,针对《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展开讨论,对我县的创建工作做了整体的研判与预估,指出了需要重点突破的指标,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是创建工作的总体纲领,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要求,下一步将由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规划》论证通过宣告着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从设想阶段正式走向实施阶段。
我县分管副县长韦鑫同志参加了论证会,并在论证通过后作了讲话。韦鑫副县长强调我县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载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生态环境为基础、生态经济为核心、生态生活为目标、生态文化为灵魂、生态制度为保障、生态安全为根本,大力实施“生态立县”发展路径,在全市率先提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创成功”的总体工作目标,预计到2020年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各项指标达到验收标准,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县国土环保局、县委农办、县经促局、县住建局等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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