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拟资助学生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5]24号)和《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粤民宗发〔2015〕21号),经学生申请,民族宗教部门审核,拟确定陆倾妍等1500名学生为2024年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资助对象。现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763-8734686。
地址及邮编: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龙北路1号县政府大楼621室,513200。
附件:2024年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拟资助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