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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0-20 15:56 信息来源: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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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违法建设治理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长:黄常雄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福永  县长

 员:梁可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自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先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阮家驹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局长

梁润富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韦秀坚  县司法局局长

王冠华  财政局局长

梁贻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付荣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聂国清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贺雄海  县水利局局长

朱珍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起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虞灵敏  县林业局局长

彭俊波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拥华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罗世展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李福增  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钟世冠  连山供电局党委书记

王冠超  吉田镇镇长

蒙碧慧  永和镇镇长

郭剑龙  小三江镇镇长

莫新勇  太保镇镇长

   福堂镇镇长

   禾洞镇镇长

李时伟  上帅镇镇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付荣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数据、信息报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治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