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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农产品上行快递物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8-13 18:01 信息来源: 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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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电商企业:

为积极推进我县农村商贸流通行业发展,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商品物流服务网络体系,畅通“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乡”快递物流渠道,解决农村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根据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电商服务站点物流补贴、电商微商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等项目的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由于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晚,加之本地农村产品生产成本高,网络销售客单价较低,产品上行的快递物流成本较高,导致本地农村产品上行缺乏竞争力,严重影响本地企业转型开展网络销售及社会青年开展电商创业就业的积极性。通过对本地农村产品上行进行快递物流补贴,可以进一步减轻快递和网商企业运营成本,激发本地企业和广大社会青年开展网络销售的积极性,对扩大连山村农产品的影响力,推动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通过给予物流补贴的方式,可有效降低全县产品上行成本,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快递业务稳健发展。

二、资金申报对象

申请农村产品上行快递物流补贴的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一)农村农产品上行扶持对象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域内注册6个月以上正常经营的电商销售企业、个人电商网店、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经县电商办确认),扶持对象需到我县电商办确认的电商物流服务站寄件方能享受资费补贴政策。

)申请农村产品上行快递物流补贴的企业必须按月及时向县电商办报送企业运营情况。

三、实施内容  

委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创新创业中心做物流服务管理运营,集中解决我县上行快递包裹小而散的问题,集中管理发货,抱团发展,以降低物流成本。

1.工业品下行:由我县物流中转仓派送到各村级站点的各类快递物流件,每月由物流中转仓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创新创业中心进行汇总统计,通过连山创新创业中心进行统一运营统一规章制度管理电商物流服务站,对下行快递件各级服务站不再收取村民资费。

2.农产品上行:全县设创新创业中心发货总账号一个,子账号N个,农村产品上行扶持对象向连山创新创业中心提交申请(详见附件一),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实际发货情况享受物流资费补贴政策,补贴快递必须为我县农产品上行件。每个子账户每月享受资费补贴最高不超500单,超出500单以上部分的资费由子账户全额支付。

3.农产品上行补贴由连山创新创业中心对适用对象按每件快递资费20%的标准进行补贴(必须为我县农产品上行件),适用对象承担另外80%物流快递资费,每件包裹重量上限20公斤,适用对象需到我县认定的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站寄件方能享受资费补贴政策,(补贴指定快递为能到服务站收件的快递)

4.适用对象每20日当天主动向连山创新创业中心上报物流快递发货情况和各站点派件清单汇总表,经各快递费用情况、服务站寄件收件台账双向核算,由连山创新创业中心汇总核对审批后,进行结算。

四、补贴程序  

1.服务站点由村级服务站收发件台账及仓储中心派件记录汇总为标准。

2.农产品上行资费降低补贴:以村级服务站发货台账和快递发货后台导出完整的交易记录和适用对象发货记录为标准。由连山创新创业中心和各服务站审核汇总。根据快递表单号由连山创新创业中心进行逆向随机抽查50-100单,须保证查询单号100%准确反映收发记录;

3.工业品下乡扶持对象村级服务站:由村级服务站收发件台账及仓储中心派件记录汇总为标准,以村民取件进行签名确认,填写所取件随机抽取部分取件信息进行调查。

四、申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

2.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

4.公司经营场地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

5.承诺书

五、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刷单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企业或单位责任。

  六、其他事项

   由于补贴资金额度有限,资金补贴以正式受理时间先后顺序依序补贴,文件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最终解释权归县电商办所有。

   联系人:何少敏

   电话:13642553372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0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快递物流资费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