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报告(送审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设施整改工作,根据清远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清远市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报告(初稿)》,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将意见和建议以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我局。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欢迎各有关团体、机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为政策制订建言献策。
一、公示期为2021年7月28日至8月2日
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763-8716299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南,邮编:513200。
附件:1、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核定报告(送审稿定稿2021.7.27).pdf
2、 附件、附图、附表.rar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