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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掀起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的热潮---县委组织学习《意见》《办法》《规定》《选编》等

发表时间:2021-05-28 17:32 信息来源: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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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督察广东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的要求,切实抓好我县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5月25日,我县召开县委十三届139次常委会(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部署了有关工作。在家县党政班子成员、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督察广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集中学习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和《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内容。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和严重性,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职责,深入推进统计数据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县统计数据质量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对标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整改。要开展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全社会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构筑起“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据悉,各镇及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等20多个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整改工作通知精神及市委、县委部署要求,迅速召开相关整改工作会议,根据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布置任务,并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选编》《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掀起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的热潮,使广大干部和工作人员,做到应知尽知,应懂尽懂,不断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