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新任命一名副县长
4月22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职事项,决定任命李福永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受县长黄常雄的委托,副县长董雪峰代表县人民政府作关于提请人事任职的议案说明,提请任命李福永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福永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严守纪律规矩、坚持廉洁自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良好状态积极投身到“小而美、小而富、小而强的特色边城、幸福连山”的建设中。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决定任命李福永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明霞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会议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宏铭、韦朝宁、李伟平、李福润、张伟平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