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怡率队督查清明节前烟花爆竹及汛期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4月1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怡率队督查清明节前烟花爆竹及汛期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供销社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林怡先后到日杂公司和湴浪冲石场详细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她强调:一是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二是企业要加强清明节前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防火工作;三是责任单位要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防范,加强安全管理及巡查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四是县应急管理局要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限期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