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6〕316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相关工作部署安排,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2026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询意见稿),并于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书面等法定形式的意见或建议。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