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城规划设计成果深化优化的函》《关于加强县城城市设计和实施管理推进“粤美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市设计导则》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市设计导则》
2、公示时间:从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9月10日,共30天
3、公示方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ls.gov.cn/)
4、意见反馈方式:
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可登录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ls.gov.cn/)查询或直接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连山吉田镇鹿鸣东路林业大楼)206室咨询,咨询电话0763-8738071。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市设计导则》草案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2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