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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至珠海高速公路连山至清新段工程(连山段)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中交四航清珠高速(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清远至珠海高速公路连山至清新段工程(连山段)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太保镇

  二、公示时间: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4日,共10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513200

  咨询电话:0763-8718321

  附件:清远至珠海高速公路连山至清新段工程(连山段)卫星影像图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