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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110千伏鹿鸣站至110千伏寨南站线路工程(连山段)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提出的清远110千伏鹿鸣站至110千伏寨南站线路工程(连山段)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

  二、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8日,共10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513200

  咨询电话:0763-8718321

  附件:清远110千伏鹿鸣站至110千伏寨南站线路工程(连山段)卫星影像图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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