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我局起草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实施“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为期30天。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实施“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欢迎广大群众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111号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
邮箱:lszrzy_qqg@gdqy.gov.cn
联系人:黄伊然; 联系电话:0763-8718166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实施“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