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生态产业园(永和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生态产业园(永和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生态产业园(永和片区)规划范围东至永和镇卫生院,南至乡道771,北至国道323,规划范围面积约为203.35公顷,包括产业园区及产业园综合服务配套区。
2、发展目标:永和生态产业园发展目标是充分发挥连山良好生态环境及丰富农林业资源优势、推动连山实现绿色经济发展,打造以现代农业与食品、生物医药与健康、民族特色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制造、建筑材料加工制造为主导产业,兼有商业服务、休闲娱乐、居住等功能的现代化生态资源型工业园区。
二、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此建设单位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
1、施工期
生态产业园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环境问题: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场地的散落粉尘、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但发生的影响都是短期的暂时的,实施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①大气环境:生态产业园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基地内各个企业的工艺废气以及燃烧废气,通过选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来减少生态产业园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并引入低污染的工业项目,采用除尘、活性炭吸附、洗涤塔等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各类工艺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围各环境空气敏感点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②水环境:产业园综合服务配套区(即永和镇区)生活污水依托永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划产业园区各企业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由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永和河。
③声环境:生态产业园噪声主要来自产业园内各企业的机械设备及大型运输车辆等,采取合理布局、减震、降噪、吸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生态产业园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绝大部分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并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⑤地下水: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将企业生产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防治;针对不同生产区域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分区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
⑥生态:通过生态恢复、水土保持等措施,缓解开发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⑦环境风险:规划区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方案,提出严格的大气、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至最小,从环境保护影响的角度评价,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生态产业园(永和片区)规划规划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u9cOutQNPv7aRpi8PEmQ ,提取码:5y0k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连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至规划执行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自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9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