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意见的公告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20〕5号文)以及《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1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山分类办〔2021〕1号文)要求,我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已完稿,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网上留言、信函、传真和电子邮箱的方式反馈至我局。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欢迎各有关团体、机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为规划制定建言献策。
一、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1月13日
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行政办公大楼323室,邮编:513200。
联系电话:0763-8735592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