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优化《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内容意见的公告
自2022年10月9日联合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山教联〔2022〕4号)以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严格按照该方案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活动。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精神,参与到学校食堂供餐(营养午餐)的学生越来越多,导致中午需要在学校午休的学生也越来越多,需要的人力也越来越多,学校无法再为学生提供免费的午间看管服务。因此,部分学校向我局反映了午间托管收费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我局优化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山教联〔2022〕4号)中关于“午间托管服务每生每课时收费3元(不含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的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时间:自4月3日起至4月11日止),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等情况:
1.请将意见和建议发送到电子邮箱中:lsjyj8732531@163.com。
2.书面形式邮寄或送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中路1号教育局办公大楼三楼基信股办公室,邮编:513200。
3.联系电话:8732395(许老师)
附件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实施方案.docx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
关于征求优化《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内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公告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精神,参与到学校食堂供餐(营养午餐)的学生越来越多,导致中午需要在学校午休的学生也越来越多,需要的人力也越来越多,学校无法再为学生提供免费的午间看管服务。因此,部分学校向我局反映了午间托管收费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县教育局优化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山教联〔2022〕4号)中关于“午间托管服务每生每课时收费3元(不含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的内容,并于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1日网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
特此公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