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一小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县教育局提出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一小学项目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吉田镇新村
二、公示时间:2021-6-8—2021-6-17 共 10天
三、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林业局大楼
邮编513200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763-873807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8日
项目概况:
一、总建筑面积30562.31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4654.53平方米,食堂2491.19平方米,教师宿舍3155.12平方米,学生宿舍6290.14平方米。现申请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项目须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
附图:县第一小学规划总平20210118(更新用地红线及地形图)202106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