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要求,坚决扭转露天焚烧多发频发态势,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范森林火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管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草拟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居民朋友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反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763-8718007
传真号码:0763-8718007
邮编号码:513200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德大道县人防和环保业务用房四楼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2021年6月10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