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20〕8号)、《清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清改规〔2021〕3号)要求,县经济发展促进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起草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来函请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双龙北路县政府办公大楼3楼321室县经济发展促进局综合规划股(邮编:513200)
二、电子邮件:lsfgj441825@126.com
联系电话:0763-8716323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wp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