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何耀强等11户提出的 和兴苑C栋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连山吉田镇和兴苑C栋
二、公示时间:2021-1-22—2021-1-31,共 10天
三、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林业局大楼
邮编513200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0763-873807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2日
项目概况:
一、拟加装电梯8层,建筑面积64.86平方米。现申请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项目须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
附图:项目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