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连山林场场部1幢1梯202房,粤(202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041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
2025年9月3日
| 索引号: | 12441825MB2C10887L/2025-0005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5-09-03 |
| 名称: | 土地产权证遗失声明[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03 | |
| 主题词: | |||
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连山林场场部1幢1梯202房,粤(202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041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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