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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825MB2C10887L/2025-0005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9-03
名称: 土地产权证遗失声明[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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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证遗失声明[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5-09-03  浏览次数:-

  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连山林场场部1幢1梯202房,粤(202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041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