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总工会提出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吉田镇第一小学前地块东侧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6日
项目概况:
已核发选址意见书
附图:项目位置示意图
附件:
索引号: | 11441825MB2D147079/2025-0004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6 |
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16 | |
主题词: |
我局收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总工会提出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吉田镇第一小学前地块东侧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6日
项目概况:
已核发选址意见书
附图:项目位置示意图
附件:
主办单位: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3-87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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