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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5315211275D/2022-0003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06-20
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规划核实第441825202200004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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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规划核实第441825202200004号)

发布日期:2022-06-2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规划核实第441825202200004号

建设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项目名称:连山中学体艺中心

建设地址:吉田镇连山中学内

占地面积:3360.00㎡       建筑层数:3层(地上)     总建筑面积:5704.32㎡       建筑高度:23.70m

地下停车位:无              地下深度:无                     地下层数:无  

公建及配套设施:

名称

面积(㎡)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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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