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医保局的业务指导下,县医保局坚持走中国特色医疗保障法治道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力抗击疫情,坚持依法参保、依法施保、依法治保,强化问题导向,狠抓任务落实。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对医保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宣政策,保稳定。
(一)共同抗击疫情,依法宣传医保政策。年初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清远市医保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疫情防控文件精神,依法执行医疗保障政策。一是面对我县发现的3例疫情,县医保局按照新冠疫情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有关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对3例患者实行了治疗费用的减免。二是及时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的医疗物资摸底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重点排查因疫情防控所衍生的医疗保障相关的矛盾纠纷,做好群众的政策宣传和情绪安抚工作,维护好医疗保障领域的大局稳定。
(二)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大力开展疫情期间“两定机构”的巡察,保障防控药品供应。疫情以来,县医保局联合卫健、社保组成督查组,经常监测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药品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防控工作小组实地督查监测防控药品“进销存”情况,要求医药机构及时预警防疫药品储备,保障应急药品耗材的供应。同时,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派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2人,参加高速服务区检测点和县隔离点值班工作。
(三)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省、市医保局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县医保局依法落实疫情期间企业延期缴费、延期办理、减半征收、多缴退费、待遇保障等医保政策,切实缓解了企业负担,为企业渡过疫情难关、迅速恢复生产提供医保政策保障。为429个单位,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46多万元。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化医保治理和医保服务。
(一)积极开展扩面征缴工作,确保群众依法参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清府办〔2010〕76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清府办〔2014〕4号)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继续全面实施全民医保政策,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层次保险框架并调整了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待遇。2020年11月止,全县参加医疗保险共110213人,其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城镇职工免费参保)15523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4690人。参加生育保险共10501人。
(二)重拳打击欺诈骗保,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基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2020年4月、7月、10月、11月医保局联合卫健局、社保局对全县11家定点医疗机构、16家医保定点药店进行飞行检查、全面检查等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梳理医疗行为、经办服务行为和履约情况。截止11月底,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 44家次,抽查医保定点药店 49家,暂没有发现违法医疗服务行为,但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主要有:挂床住院、住院病人没有床位、住院病人资料不够完善、医保报销回执缺少病人签名等问题。全年,共发放医保基金宣传资料:医保政策宣传小册子20000份、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单20000份、宣传海报3000份。
(三)优化公共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梳理清理政务服务事项,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实现医保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开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清远项目上线工作。10月27日,召开了平台启动培训会议,目前,全县13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了医保专线。三是扎实做好医疗救助保障民生工作。截止2020年10月31日,全县特殊人员(低保、特困、建档立卡)因病就医15309人次,基本医疗支付金额为663.44万元,大病补充医疗支付114.01万元,医疗救助348.21万元。因病致贫困难群众个人向县医保局提交申请共152人次,医疗救助金额为251.98万元。有效发挥了医疗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减少了困难群众因病返贫情况发生。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连山贤祥律师事务所黄北荣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
(二)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在编制紧张、人员力量相对不足的背景下,克服相关困难,持续加强医保法治人才队伍配备,增强医保法治建设工作力量。2020年,我局1名干部成功考取行政执法证。目前,局持证人数为40%,不断提升医保基金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各项任务落实奠定基础。
(四)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解答。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实行)》有关规定,加大对医保缴费政策、大病救助政策、打击欺诈骗保政策等知识宣传,加强对可能引起群众误解的内容进行解答。12月9日,县医保局举行“医疗保险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医保政策现场咨询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政策宣传资料2000份,宣传小礼品500份,口罩2000余份,环保袋2000多份,进行政策咨询登记群众122人。政策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更好的享受医保政策。
(五)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普法宣传进农村、进农户宣传教育活动。2020年9月9日、9月15日,县医疗保障局按照市医保局的工作部署,到福堂镇梅洞村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宣讲活动通过医保政策的讲授延伸至宪法、民法典等多个领域,共45名村民参与到活动中,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县医保局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依法治理医保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站稳政治立场,不断推动医保制度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履行遵守党内法规、维护党内法规权威的义务,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县医保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21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共同推进,强化法治医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医保系统推动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理新格局。
(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党建引领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继续推进严格执法。按照深化放管服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医保行政执法程序标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三)继续推进全民普法。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