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内设机构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内设机构4个,具体内设机构名称及其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扶贫、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应诉以及有关法律事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文化广电体育股
负责制定全县文化、体育政策措施。负责文化、体育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文化和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县重点文化设施。促进文化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拟定全县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实施,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制定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对全县文化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组织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古籍资源调查、保护、管理等工作,依法承担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指导实施全民建设计划,统筹规划全县经济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拟定广播电视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体育市场经营项目与活动、旅行社业务的审批(备案)工作。
三、旅游事业股
指导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等级标准。统筹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拟定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和推动旅游便民惠民和志愿服务。负责对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督管理,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定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等工作。指导规范旅行社业务和审批(备案)工作。承担节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景区景点、酒店等评定工作。负责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工作。推动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开发开放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检测与分析,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连山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交流合作。
四、执法股
拟定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受理、协调督办、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举报投诉。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负责“两法”衔接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依法调处有关旅游纠纷。